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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招募“兰州大学校友导师”计划导师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0-07-17

为助力在校生成长成才和母校事业发展,提高在校学生行业认知与生涯发展规划,提升学生专业能力与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,彰显校友在学校产学研用等方面力量,传承属于兰大人的责任与回馈之心,增强校友主动参与学校建设的积极性,经研究决定,设立“兰州大学校友导师”计划,现就校友导师招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  一、“校友导师”计划开展目的
     1.帮助在校生合理规划学习和职业生涯,提升综合能力,助力在学生创新创业、实习就业,切实引领和带动学生成长;
     2.帮助校友及校友企业获得人才储备,激发在校生对校友事业的赋能作用,助力校友事业发展和进步;
     3.创新学生培养方式,提高学生培养水平,打造适合学生发展需求和校友资源优势相结合的育人品牌;
     4.加强校友与母校的联系,营造良好的校友文化氛围,搭建校友与“准”校友的沟通平台;
     5.发挥校友智囊团作用,引导校友融入学校育人过程,助力“双一流”建设。
     二、“校友导师”计划开展时间
     首期项目于2020年7月启动,历时一年。
     三、校友导师入选标准
     1.兰州大学毕业校友;
     2.热爱教育事业和关心学校发展,能通过一定教育手段有培养学员的能力,并对人才培养有一定见解;
     3.思想道德品质良好,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知识水平,在某一领域有一定成绩;
     4.有意愿和精力为学生提供指导和帮助;
     5.原则上工作年限3年以上(含深造、进修时间)。
     四、校友导师职责(建议但不仅限于以下职责)
     1.依据自身情况和学员需求确定合适的指导方式,如指导学生专业学习、科学研究,对学生职业生涯选择给出意见和指导,做学生的学业导师和社会导师;
     2.组织学生赴所在工作单位进行实践、实习等,帮助学生丰富社会经验,用自身行动引领学生,做学生的朋辈导师;
     3.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帮助学生树立家国情怀,传承“自强不息、独树一帜”的兰大精神,促进学生知识、能力与素质的综合发展,做学生的人生导师;
     4.在充分了解指导对象的基础上,通过现场指导和电话、微信、邮件、视频等网络平台交流等多种形式与学员保持联系与沟通,建议导师每月至少与学员沟通一次,具体交流时间可与学员商定。
     五、报名方式
    有意愿加入兰州大学校友导师库的校友可填写《兰州大学校友导师登记表》(附件1),于2020年8月15日前将表格及一张个人标准证件照发送至兰州大学校友总会邮箱
alumni@lzu.edu.cn
     六、联系方式
     董老师 0931-8912363,宋老师 0931-8915772

附件1:兰州大学校友导师登记表.docx     
      附件2:“兰州大学校友导师计划”实施方案.docx

来源:校友总会办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