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(研究院):
为贯彻落实学校党委有关校友工作的决策部署,适应新形势下高校校友工作要求,学校拟从地方校友组织、学院(研究院)校友组织的建设上完善校友工作体制机制。学院(研究院)校友组织为同行业、同专业、同院系的校友提供交流沟通平台,对增强校友联络、共享校友资源、促进校友工作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具有重要意义,请各学院按照《兰州大学关于成立学院(研究院)校友组织的指导意见》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学院(研究院)校友组织的建立工作。
各学院(研究院)要与校友总会办公室之间形成高效互动机制,互相交流和沟通,确保学院(研究院)校友组织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建立工作,共同推动学校校友工作的开展,助力学校和校友发展。
联系人:魏韵茗 贺鹏
电 话:8912363 8915772
校友总会办公室
2018年9月30日
来源:兰州大学校友网